太和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清单(2023版)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安徽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实施办法(修订)》(皖交政法〔2023〕99号)精神,依据《太和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太和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清单(2023版)》公示如下:
(一)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达到前述数额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减轻处罚的决定;
(三)撤销、撤回的行政许可决定;因情况复杂、有争议,拟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案件影响重大、法律适用有疑义的行政许可案件;
(四)经过听证程序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
(五)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以下决定: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3.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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