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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479/202309-00161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太和县洪山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消费提示】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信息来源: 洪山镇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消费提示】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25 09:00 浏览次数:235 字体:[ ]
夏季气温升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不可麻痹大意,全面、彻底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一)保持食堂清洁卫生

  定期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工具用具以及餐盘、筷勺等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售饭台、餐桌椅、水龙头、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表面要重点清洁消毒。认真排查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晨检并确认体温正常、身体健康。

(二)注意食材和用水安全

  学校食品及原辅料、用水应当遵循安全的原则,通过观察外表、闻气味、触摸等方式挑选新鲜食材,杜绝采购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食品安全高风险食材。

(三)严格加工制作过程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制作。食物应煮熟煮透,特别是肉、禽、蛋和水产品类等微生物污染风险较高的食物,要彻底加热后供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配餐水果要新鲜,并清洗干净后再食用。加工用具和容器,应生熟分开存放和使用。

(四)售卖的预包装食品要符合相关要求

  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不采购销售“三无”食品。采购时应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密封完好,并按照产品包装上标识的条件进行贮存。

(五)倡导文明用餐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适量点餐、按需点餐,自觉执行“光盘行动”,培养文明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