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916号)文件精神,本次2023年太和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合计为11.26万元,客位数244位,折算后客位数218.14位,客位补贴额度0.5161。现将本次油补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渡船补贴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度太和县共有燃油补贴资金的水路客运渡口9道,渡船9艘。按照《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费补贴资金为11.26万元。
1.“皖太和渡009”邢飞翔,应补贴金额16332.00元;
2.“皖太和渡002”周金礼,应补贴金额22870.00元;
3.“皖太和渡005”张灵振,应补贴金额14000.00元;
4.“皖太和渡055”高心法,应补贴金额8059.00元;
5.“皖太和渡063”李金法,应补贴金额11670.00元;
6.“皖太和渡018”王亚飞,应补贴金额9333.00元;
7.“皖太和渡020”张国明,应补贴金额9333.00元;
8.“皖太和渡051”徐朋,应补贴金额9333.00元;
9.“皖太和渡016”李平勋,应补贴金额11670.00元。
二、数据审核和上报情况 (一)按照补贴年度12月31日在册客渡船客位数,按比例分配,由设区的市统筹用于支持当地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发展。
(二)水路客运渡船补贴资金由太和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根据《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制作分配表进行公示,上报至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三、公示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916号)文件精神,对受补对象进行了初步审核,现依规定将拟补助对象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9月30日止。联系电话:0558-8634519。
太和县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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