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 |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国办发〔2004〕21号),《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 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扶助金。 | 统一标准:960元/人/年;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户:1200元/人/年;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 0558-8632255 | 打卡简称计生奖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