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民政局 |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阜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阜民社救字〔2021〕10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2〕175号)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
|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 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8-8669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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