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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735/202309-00113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太和县坟台镇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标题: 太和县2023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及特别扶助家庭扶助标准 文号:
信息来源: 坟台镇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太和县2023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及特别扶助家庭扶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6 11:27 浏览次数:201 字体:[ ]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15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