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索引号: 566379021/202310-00025 组配分类: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标题: 2023年第三季度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9-30 发布日期: 2023-09-30
2023年第三季度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3-09-30 15:20 浏览次数:224 字体:[ ]

2023年第三季度,未发生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无行政处罚,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