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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6379021/202310-00033 组配分类: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标题: 2023年第三季度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办理结果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9-30 发布日期: 2023-09-30
2023年第三季度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办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3-09-30 15:35 浏览次数:273 字体:[ ]

2023年第三季度,未发生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