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信号灯辅灯光线强度的建议”的提案,已被县政协列为第193号提案,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我们明白您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光污染,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为驾驶员提供更舒适的驾驶环境。交通信号灯特别是信号灯辅灯必须通过适当的灯光亮度调节,来确保车辆和行人的行驶。经分析,降低信号灯辅灯强度光线强度能够减少驾驶员受到强光的刺激,提高驾驶舒适度;降低光污染,保护环境;弱化视觉压力,提高交通安全。但是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挑战,如降低光照强度可能会影响驾驶员在雾霾等恶劣天气下对信号灯的辨识度;大规模的改造和调整,成本较高等问题。目前,县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我县交通实际,联合相关科技公司人员,根据你的提案建设要求进行信号灯辅灯灯光亮度调节。期间,共排查信号灯辅灯89处,整改调整26处,适时关闭6处。下一步,县公安交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和科技公司合作,进一步研究和开发低光污染、高辨识度的信号灯;联络城市规划部门,在符合成本效益的前提下,逐步调整和优化红绿灯辅灯光照强度;同时开展公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理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太和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58-8623489
太和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