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太农(畜牧)罚〔2023〕2号 | 太和县三堂镇鑫*养殖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 太和县三堂镇鑫*养殖 | 92341222MA8NAMG091 | 阮** | 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1.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缴纳罚(没)款。 |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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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农(畜牧)罚〔2023〕3号 | 太和县玖*养殖有限公司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 | 太和县玖*养殖有限公司 | 91341222MA8LJ4698X | 张* | 开办动物饲养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1.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缴纳罚(没)款。 |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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