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我单位有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一座,开展年度销售目标额竞争招募,按年度销售目标额高者得的原则,公开竞争招募确定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事项:
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位于人民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西20米路南文庙广场,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整体招募。
经营资格为期1年。
二、招募销售资格要求:
1.年满18周岁且小于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自然人申办须具有太和县户籍或居住地为太和县的《安徽省居住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4.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办。
5.根据《阜阳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公开征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自然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争招募。
6.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7.竞募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竞募相关要求,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竞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争招募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竞募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押金和履约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等等)。
三、竞争招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邮箱:362153@qq.com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到2023年10月12日24时0分止。
4、报名提交资料:(1)竞募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竞募人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3)竞募人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原件扫描件;(4)竞募人户口簿户主页、竞募人页原件扫描件。
四、竞争招募人履约金及违约后果:
1、竞得人履约金缴纳金额为自己年度销售目标额度的百分之二,竞得人经营1年期满后实际销售额未完成既定年度销售目标,将扣除未完成部分相等比例的履约金捐赠给太和县慈善总会,该资金用于我县公益慈善活动支出。
捐赠金额=履约金*[1-(年度实际销售额/既定年度销售目标)*100%]
2、竞得人未完成既定年度销售目标额,取消下一年文庙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竞募资格。
五、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展示:
本次竞争招募标的按现状,以实际踏勘为准,意向竞募者需自行到现场了解清楚。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
确定竞得人按照初步确定竞募人资格、现场竞募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竞募人资格审查,符合竞募人资格要求的竞募人员名单在太和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见附件二维码)“太和民政”发布公示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告知第二轮现场竞募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二轮竞募,进行现场竞募,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民政局党组成员、民政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共同监督,按照一次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如出现最高竞价者并列的情形,由并列者抽签确认竞得人。如竞得人出现不按时缴纳履约金和押金等情形,视为放弃竞募,顺延至第二价高者中得,以此类推。确认竞得人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代销合同。
特别提示:参与现场竞募应由竞募人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其竞募。每一位竞募人只能投标一个竞募价格,竞募价格为年度销售目标额,多投视为无效并取消竞募资格。竞募价格不得低于100万元。
七、竞争招募时间要求:
竞募人需符合竞募人资格要求,并提供第三条竞争招募报名第四项报名提交资料中所有资料扫描件和《太和文庙福彩即开型彩票销售亭竞争招募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档至电子信箱(36213@qq.com)。
八、敬告事项:
1、代销期限为一年,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前一日将履约金和押金打入指定账户;
2、经营范围:销售亭内,亭外范围城管允许范围;
3、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仅能销售福彩即开型彩票,不得销售其他品牌彩票及其它业态商品;
4、销售亭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转移他人,仅用于竞得者自己经营使用;
5、使用期间装修、水电等所有费用自理;
6、竞得人需缴纳壹万元押金,该押金为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设施使用保证金,在使用期届满且不再续用时,经太和县民政局对福彩即开型彩票固定销售亭全部设施验收确认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予以退还。如出现人为损坏设施,按照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押金。对押金不足以弥补损失部分,由竞得人补足差额。
7、如出现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竞得人应无条件退出并将全部设施移交给太和县民政局,由太和县民政局在合理时间内退还相应履约金。
九、咨询电话:
太和县民政局福彩中心:0558-8615229
附件:1.太和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太和文庙福彩即开型彩票销售亭竞争招募表
太和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9日
太和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