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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标题: 关于举办 “弘扬文明新风 助力乡村振兴”▏太和县首届“和美乡村”原创文艺节目大赛的通知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10-11 发布日期: 2023-10-11
关于举办 “弘扬文明新风 助力乡村振兴”▏太和县首届“和美乡村”原创文艺节目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16:01 浏览次数:229 字体:[ ]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营造乡风文明浓厚氛围,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决定举办“弘扬文明新风 助力乡村振兴”太和县首届“和美乡村”原创文艺节目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运用切实有效的方式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着力塑造人心和善、和睦安宁的乡村精神风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大赛成立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大赛的相关工作。大赛产生的评审费、奖金、场地费等赛务费用由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一)参赛节目需以“弘扬文明新风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内容紧扣倡导勤劳致富、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爱国防、拥军优属、孝老爱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文明用网、绿色阅读、邻里和睦、扶危助困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

(二)节目以曲艺、戏曲两种形式为主。突出语言类节目,包括相声、小品、情景剧、快板、双簧、大鼓书、琴书、清音、数来宝、三句半、小戏、折子戏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创建,自觉革除陈规陋习,践行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戏曲清唱不超过6分钟,小戏、折子戏不超过20分钟,曲艺、小品不超过12分钟。选送的节目须具有原创性,并且是未参加过比赛的作品。

(四)所有参加人员和参赛选手服装、化妆、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比赛地点:县文化馆二楼演播厅。

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设一等奖4名,每个参赛单位奖励3000元;二等奖8名,每个参赛单位奖励2000元;三等奖12名,每个参赛单位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每个参赛单位奖励500元。为表彰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排演任务和取得优秀成绩的选送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



(一)主办方将通过各级媒体平台对优秀节目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推报获奖节目参加全市、全省、全国优秀文艺节目展演评选;

(二)作为县春节晚会节目择优推荐;

(三)优秀节目将被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菜单”,供各乡镇进行“点单”展演。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参演节目的组织、督导、落实及安全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至少报送2个不同类别的节目;同一团体、演员每个类别只能报1个节目。

(二)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与、节目选送工作,切实做到组织、人员、排练、经费“四落实”,确保节目质量和水平。

(三)把握时间,抓好落实。各参演单位要按照总体时间安排认真做好节目创作和排练工作,选送优质的节目参加大赛。务必于10月15日之前将《参赛节目登记表》(附件1)、《安全免责承诺书》(附件2)报送县文化馆。

联系人:谢景芝  王晓静

联系电话:0558-8612710

电子邮箱:whgs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