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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217/202310-00002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太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简明问答】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什么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供销合作社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10-17 发布日期: 2023-10-17
【简明问答】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10-17 11:21 浏览次数:146 字体:[ ]

【简明问答】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什么


    问:“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什么?

    答:“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探索形成的有效实践形式。2006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同年12月,习近平同志亲自在瑞安市召开全省现场会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将综合合作拓展表述为“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由此,通过有效整合三大体系、三重功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发展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理论基本确立,并在实践中日益发挥出巨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