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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110/202310-0004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渔业  
政策咨询机关: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印发《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10-16 发布日期: 2023-10-16
关于印发《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15:45 浏览次数:308 字体:[ ]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动物防疫办公室,局属相关股室、单位:

为加快我县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牛羊肉供给能力和规模化养殖水平,我县制定了《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太和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牛羊肉供给能力和规模化养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3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种草养畜、农牧循环、规模发展、增量提质”的发展思路,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牛羊肉供给保障能力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水平为目标,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支持种草养畜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建立草畜配套、种养结合的发展机制,不断提升饲草料供应能力和养殖场设施设备水平。到2023年底,全县牛羊肉产量增长2%以上,牛羊规模化养殖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县牛羊肉产量增幅达到8%以上,牛羊规模养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补助对象

一是全县范围内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或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并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场(户)、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二是具备皖北黄牛、黄淮山羊等地方品种保护选育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经营主体的养殖场用地要符合政策要求,且环评手续齐全,有营业执照。项目实施期间,粪污不能有效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经营主体和已享受乡村振兴发展衔接等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均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优先支持年度新增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南方省份种草养畜),资金总额1105万元。

四、支持范围

(一)优质饲草种植补贴,对年度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肉羊1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在荒滩、荒坡人工连片种草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补贴。

(二)新(扩)建养殖设施补贴,对年度新建、扩建肉牛肉羊圈舍结构为砖混或钢构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且配套设施齐全并投入使用的给予补贴。

(三)新增生产设施设备补贴,对年度规模养殖场新购置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青贮地窖、饲草收割加工、全混合日粮、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的给予补贴。

(四)肉牛肉羊活体引进补贴,对年度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从省外购进商品犊牛、架子牛、羔羊活体的给予补贴。

(五)地方品种保护选育补贴,对年度具备皖北黄牛、黄淮山羊地方品种保护选育条件的养殖场给予补贴。

五、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当年新增总投资额的15%,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一)优质牧草种植补贴,对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户)种植青贮玉米品种、苜蓿、燕麦、甜高粱等优质牧草,按每亩3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不得与粮改饲等其他牧草补助政策重复补贴。

(二)新(扩)建养殖设施补贴,对按规定新建、扩建肉牛肉羊标准化圈舍及配套设施,按新增投资额的15%标准给予补贴。

(三)新增生产设施设备补贴,对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新增必要的生产设施设备,按新增投资总额的15%标准给予补贴,对新增生产设备(青贮收割机械设备除外)单个价格超过10万的,按10万元标准计算投资额,不得与农机购置等政策重复补贴。

(四)肉牛肉羊活体引进补贴,对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新购进犊牛、架子牛和羔羊,按新增犊牛、架子牛和羔羊活体数量分档次给予补贴,牛100-500头,每头补贴500元;500头以上,每头补贴600元。羊500-1000只,每只补贴40元;1000只以上,每只补贴50元。

(五)地方品种保护选育补贴,对具备皖北黄牛、黄淮山羊保护选育条件的养殖场分别按40万、3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六、实施要求

(一)优质牧草种植补贴,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土地流转或租赁证明原件,牧草种植所在村、镇证明原件,牧草种植地块位置图,牧草种子、化肥、农药购买票据原件,以及种植、收储期间相关费用支出有效证明。

(二)新(扩)建养殖设施补贴,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新建或扩建标准化圈舍位置图(包括卫片图和平面图),建设施工协议书原件,以及建设工程相关费用支出有效证明。

(三)新增生产设施设备补贴,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养殖配套设施建设位置图,设施建设协议书原件以及设施建设相关费用支出有效证明;养殖设备购置原始票据及合格证原件。

(四)肉牛、肉羊活体引进补贴,对按规定购进犊牛、架子牛、羔羊,单批数量不少于牛30头、羊200只,需提供购买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和本次交易所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效证明。活体到场时,应及时落地报告,提供检疫核销证明。

(五)地方品种保护选育补贴,对与县政府签订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协议的皖北黄牛、黄淮山羊养殖场,加大地方品种的收集选育,提纯复壮力度,项目实施结束时,皖北黄牛存栏母畜100头以上,公畜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黄淮山羊存栏母羊250只以上,公羊25只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且保种方案和系谱档案资料齐全。

七、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按照“申请、审批、建设、验收、评估、奖补”六个环节进行。申请由养殖场书面提出,按要求填写《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审批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申请建设内容,按照养殖规模与建设内容相配套原则, 提出建设审批意见,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按要求填写《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成立验收组,对项目实施主体养殖规模、设施设备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进行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附件6);评估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和审计评估报告,经公示无异议提请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优质牧草种植和肉牛、肉羊活体引进补贴,按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可分期分批给予补贴;新(扩)建养殖设施、新增生产设施设备、地方品种保护选育补贴,经验收合格、评估、公示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先申请先拨付,资金调剂使用,用完为止。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的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做好项目实施调度工作;县动物疫控中心成立项目实施专门核查小组,负责养殖场(户)的出栏规模,新增投资项目及数额的核定工作,设立独立的管理台账,实施台账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档案;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经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技术专家指导服务小组,对项目申报、建设标准、实施方法、相关政策、技术应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指导,切实解决养殖场(户)生产短板和技术难点,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案例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太和县肉牛肉羊产业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地方特色肉牛肉羊品种品牌和长三角优质牛羊肉加工供应基地。

(三)强化绩效考评。各乡镇要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产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并将肉牛肉羊产业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进行目标考核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要求,对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报告提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总体考评验收,并将项目实施总结材料和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技术专家指导服务小组成员名单

3.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建设申请表

4.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验收请表

6.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件1.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永军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绍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李佩新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抒铭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闫秀荣 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

员:范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朱景海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

刘建勋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王世磊 县动物疫控中心推广研究员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刘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项目调度、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

附件2、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

技术专家指导服务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世磊 县动物疫控中心推广研究员

副组长:刘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刘建勋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

员:黄亚军、张玉蝶、邓明智、纪金丽、杨智、

周鹏飞、唐小娟


附件3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

建设申请表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养殖种类


现存栏


计划投资金额


年出栏


提供材料

1.养殖用地证明2.环评手续3.营业执照4.银行账户、账号5.相关建设场地区位图6.牧草种植地块区位图

项目建设内容

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场实际,逐项填写。

申报主体

信用承诺

我郑重承诺:本人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乡镇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附件4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

申报日期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编制

太和县财政局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承担单位

企业名称


地址


养殖场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承担单位发展概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序号

主要建设内容

规模(数量)

单价(元)

投资(元)

其中财政投资(万元)

1






2






3






4






5






6






三、效益分析




四、项目实施意见

项目实施单位意见: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实施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字):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5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验收申请表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养殖种类


现存栏


实际投资金额


完成时间


建设内容

按照《项目建设协议书》,对全部完成建设的补助项目,逐项填写。

提供材料

按《实施方案》要求,将本场已完成建设任务的补助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分类逐项提供。

申请验收意见

本场已按照《项目建设协议书》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项目建设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盖章)


附件6

太和县2023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

验收意见表

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养殖种类


养殖规模


验收合格建设内容(以下补助项目,符合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验收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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