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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310-0017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政策咨询机关: 太和县统计局执法大队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20156
标题: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太政办秘〔2023〕15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9-09 发布日期: 2023-09-29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9 17:20 浏览次数:19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9日    

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统计资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2〕30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阜政办秘〔2022〕36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深化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使各级各单位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经济必须管统计”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我县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完善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加大统计宣传力度、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努力解决我县统计基层基础资料不完善、首席统计员业务不精、指导企业不到位现象。推动全县统计系统机构更健全、网络更完善、管理更规范、信息更畅通、数据更准确、运行更高效。

三、开展范围

统计基层建设的范围为: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企业统计机构(岗位)和专兼职统计人员,村级统计辅助人员。

统计基础建设的范围为:统计队伍(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素质、业务技能等);统计工作制度及统计台账(包括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管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工作保密、统计人员考核、统计法治宣传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保障统计工作开展所需的条件(包括办公室、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统计信息化建设等)。

四、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9月20日前拟定《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实施方案》,召开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被调查单位的统计机构(岗位),要严格按照《太和县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要求,抓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0-11月份,召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培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现场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企业的统计机构(岗位)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统计机构指导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

3.评价验收阶段。12月中下旬,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对自身统计机构以及所辖联网直报单位按照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初验。县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各类园区、被调查单位的统计机构(岗位)进行评价。评价方法按照评价标准严格执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限期,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4.持之以恒,常态长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成立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有效协调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拉长板、创跳板,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2.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落实力度,明确阶段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方法措施,做好落实工作。同时,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专业统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3.强化评价,务求实效。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分类指导,注重落地见效。同时,要做好动态跟踪、节点控制和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年终开展督查评价,督查评价结果列入对乡镇、开发区、园区年终绩效考核。确保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附件:1.太和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太和县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

3.太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

4.太〔2022〕和县开发区、园区统计基层基础建

设评价表

5.太和县直有关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

6.太和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

 


附件1

 

太和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朱启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杨允会  县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龚雪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琪琛  县发改委主任

   县经信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杨全坤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县交通局局长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陈治华  县商务局局长

赵晓东  县教育局局长

谢树峰  县水利局局长

   县卫健委主任

苗玉勇  县住建局局长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城关镇镇长

   旧县镇镇长

刘长银  税镇镇镇长

刘永涛  皮条孙镇镇长 

   原墙镇镇长

李秀岭  倪邱镇镇长

胡玉梅  李兴镇镇长

韩光龙  大新镇镇长

张宏权  肖口镇镇长

   关集镇镇长

冯锦涛  三塔镇镇长

   双浮镇镇长

付小清  蔡庙镇镇长

   三堂镇镇长

赵永浩  苗老集镇镇长

张铁峰  赵庙镇镇长

马鹏飞  宫集镇镇长 

   坟台镇镇长

   洪山镇镇长

王亚北  清浅镇镇长

靳培俊  五星镇镇长

高素侠  高庙镇镇长

邢晓慧  桑营镇镇长

司马星  大庙集镇镇长

宋麒麟  阮桥镇镇长

   双庙镇镇长

   胡总镇镇长

   郭庙镇镇长

张西博  赵集乡乡长

侯应发  马集镇镇长

王海军  二郎镇镇长

袁冠军  城关镇工业园区主任

徐海伟  肖口绿色新能源基地主任

屈山峰  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主任

 广  马集镇工业聚集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长陈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潘峰、丁翔任副主任。

 


附件2

 

太和县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太和县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涉及单位

(一)太和县统计局各股、室、队

(二)乡镇农村经济与统计服务站、村统计组

(三)规上企业(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有关部门。主要包括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县房屋管理事务管理中心、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人民银行太和县支行。

二、统计资料整理的范围

统计资料是指在统计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成果以及与之相联的其他资料的总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调查中所取得的原始资料;二是经过整理汇总的综合统计资料。具体包括:调查表、综合表、图表、文字说明、统计报告、统计分析以及电脑贮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等。

三、归档整理时间

次年的3、4月份对上年的统计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四、归档整理办法

(一)县统计局各股、室、队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办法

各专业规范装订本专业统计资料,统计报表装订一册,其他资料装订一册。其他资料主要包括:股室保存的文件、通知、会议签到簿、报表报送情况登记表、统计数据查询登记表、统计信息分析、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内容过多的可分册装订。

局办公室主要整理归档各级文件、总结等。

(二)乡镇、村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办法

1.乡镇统计办公条件:有独立的办公室、资料柜、标识牌、公章、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施;建立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资料管理、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责任、统计工作保密、统计人员考核、统计法治宣传制度,制作《统计人员网络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图版。

2.报表资料:

①农业年报:农业生产条件表、设施农业表、林果作物生产情况调查表、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化肥、农药一次性调查、劳资年报、商业大个体年报。

②农业定报:棉花播种面积表、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表、冬油菜籽播种面积表、蔬菜瓜果生产情况表、基层基础建设调查表(两张)、劳资定报、投资报表。

3.其他资料:

①各级统计文件:其中乡镇要以文件形式明确分管统计领导、首席统计员、镇直部门统计员和村统计人员。人员没有变动的年份,复印上年文件装订。

乡镇分管领导调整报备和首席统计员调整审批文件。村辅助统计员、乡镇企业统计员调整,乡镇审批文件。

③统计机构、镇直部门、村、企业统计员花名册。

调整统计人员资料交接清单。

统计工作经费报销和调查补贴发放单据复印件。

“规上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

查询记录。

⑧会议通知、培训通知、记录(包括县局开展的能力提升、普查培训、定年报培训、本镇开展的业务布置、培训等)

⑨信息、分析、年度工作总结等。

⑩其他。

4.统计实务手册。手册填写要按时、规范、字迹清晰。

(三)工业企业统计资料整理办法

1.主要报表:

①企业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工业产值相关资料(入库单、出库单、生产和销售明细表等相关原始凭证)。

③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④财务状况(B203表)。

⑤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205-1表)。

⑥价格表(合同单价、增值税发票单价)。

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⑧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半年报)。

⑨分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申报总表及表一。

⑩联网直报平台中各类年报表(档案整理存放上年年报表,例如:2023年档案整理需存放2022年年报表)。

2.“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档案盒目录(工业部分)

①企业基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四下”企业基本情况(211表)。

③“四下”企业财务状况(214表)。

④“四下”企业调查问卷(220表)。

⑤分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申报总表及表一。

3.具体要求:

①各种工业报表齐全,签字盖章,装订整齐,报表数据与网上数据一致。

②计算工业总产值的原始记录依据主要包括:生产记录、产品入库记录、产品价格记录、财务记录、用电记录等。

③工业统计台账指标设置至少包括:产值、用电量、分类产品产量及价格等指标,要通过生产台账上的指标可以直接计算出工业总产值。财务台账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项费用,利润总额、增值税等。台账数据要与原始记录、报表及网上数据相一致。

④每个月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

⑤工业数据异常情况说明。

⑥其他与工业统计相关的材料。

⑦能源台账的原始记录依据主要包括:用电量(煤、天然气、热力、汽柴油等能源消费品种)的发票、用水量的发票或者计算原始依据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企业资料整理办法

档案盒数量原则上实行一个投资项目或企业一个档案盒,根据档案资料多少可适当增减,但要分类清晰,避免杂乱无章。档案盒内资料原则上要求原件,如原件已轧账,提供复印件。

1.主要报表

①投资:206表、IV512表。

②房地产业:201-1表、202-1表、X204-1表、X204-2表、NX103表、IV513表、IV514表。

③建筑业:201-1表、202-1表、C203表、C204-1表、C204-2表。

2.档案盒目录

1)投资专业档案盒目录

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则三证合一,可以是复印件或照片)。

②项目备案批文、国有土地出让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纸质盖章签字留存、网报直接打印,PDF格式有水印)

④项目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

⑤投资单位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程投资财务发票(如建筑业税收发票、土地费发票等)。

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选择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填报的,材料为: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三方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应加盖公章,如加盖项目部章需提供项目部成立文件或授权文件)、附工程量汇总表及计价明细表(加盖施工单位章);建筑安装工程依据会计科目或支付凭证填报的,材料为: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会计科目以及对应的支付凭证。或工程款发票,应将发票按照开票时间排列并提供汇总清单,发票字体清晰,二维码无遮挡,无重影,可识别。

设备工器具购置填报依据会计科目或设备购置发票填报的,材料为: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需安装设备)、固定资产下二级科目(不需安装设备),以及对应的付款凭证。或提供发票的,应将发票按照开票时间排列并提供汇总清单,发票字体清晰,二维码无遮挡,无重影,可识别。

其他费用填报依据会计科目或相关支付凭证填报的,材料为:相关科目余额表,把其他费用填报的各个数据标注,并把计算过程写出,盖章确认。如在建工程—待摊支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等,以及对应的付款凭证。或提供相关发票的,应将发票按照开票时间排列并提供汇总清单,发票字体清晰,二维码无遮挡,无重影,可识别。

⑦其他(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报告、环评等,非必备)

2)房地产专业档案盒目录

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则这三证合一)

②项目备案批文、国有土地出让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批准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③房地产开发报表(网报直接打印,PDF格式有水印)

④项目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⑤企业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程投资财务发票(如建筑业税收发票、土地费发票等)

⑥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材料(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材料一致)

⑦房地产开发销售数据材料:

到户的销售明细(加盖公章);

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加盖公章);

负债科目余额表(加盖公章);

预收账款明细表(加盖公章);

⑧其他(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报告、环评是非必备)

3)建筑业专业档案盒目录

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则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必须是新换发证书)。

②建筑业企业报表(网报直接打印,PDF格式有水印)。

③建筑业总产值施工进度表(企业签字盖章)。

④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

⑤企业财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程投资财务发票(如建筑业税收发票等)。

⑥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三方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应加盖公章,如加盖项目部章需提供项目部成立文件或授权文件)、附工程量汇总表及计价明细表(加盖施工单位章)。

3.日常管理要求

1)投资统计基础资料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负责的原则,统计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建立统计资料交接和管理制度。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及时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交接的主要资料包括:各类投资统计报表、统计制度、统计台账、与投资统计相关的统计工作资料、文件等。企业等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至当地统计机构备案。

3)档案盒资料保存3年以上。

(五)商贸企业统计资料整理办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新的证照归档,但旧证照在当年内不退档。

2.统计报表。主要有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表(101表、102表、202-1表、E/S104-1表、E/S204-1表、E/S203表等)。凡是在一套表平台报送的报表均应打印盖章后存档。

3.财务报表及增值税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

4.原始记录和凭证。单位原始记录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住宿登记、接团、点餐、取餐、商品购进、验收、入库、盘点、调拨、销售、升溢、损耗、提供服务及人员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记录和凭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系统软件记录、合同、发票、收据、纳税服务平台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等金融账户记录、流水账、考勤记录、工资福利发放记录、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拼多多等网络平台销售记录或汇总等。

5.主要指标台账。限上单位填报电子版限上批零住餐单位统计台账并打印留存,限下抽样单位参照季度样本轮换要求填报月度日流水台账。

(六)县直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办法

入库企业资料要和统计局对应科室保持一致。本单位自行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本部门领导人审批,调查方案报县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调查方案报县统计局审批


附件3     

 

太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100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标准

20分

1.分管领导调整报备(2分)

2.统计员调整征得统计局同意(4分)

3.首席统计员聘期满2年方可调整。(4分)

4.统计员在编在岗(2分)

5.统计员调整交接(2分)

6.新调整首席统计员上挂学习(4分)

7.村委会设辅助统计员(2分)

1.分管领导调整未在3个工作日内报备的扣1分,一直未报备的扣2分。

2.统计员调整未征得统计局同意扣4分。

3.首席统计员聘期不满2年调整(提拔重用除外)的扣4分。

4.统计员不在编在岗扣2分

5.统计员调整无交接手续的扣2分。

6.新调整首席统计员未到县统计局上挂学习的扣4分。

7.村辅助统计员配备不齐的扣2分。

10分

1.有独立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资料柜、标识牌和专用公章(4分)

2.统计工作经费报销及时(2分)

3.按时足额发放调查补贴(2分)

4.各项统计制度、统计人员网络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齐全(2分)

1.缺1项扣0.5分。

2.一个月内未报销的扣1分。

3.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各扣1分。

4.缺1项扣0.2分。

50分

1.名录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 (2分)

2.数据支撑情况(20分)

3.数据出错整改情况 (3分)

4.上级督查情况 (10分)

5.统计执法情况 (10分)

6.认真做好审核查询记录 (2分)

7.熟悉企业统计业务(3分)

1.局名录库维护负责人提供打分依据。

2.表种不齐的,缺一个表种扣 5 分;每种表缺一张基层表扣1分;使用过期报表扣1分;报表填写缺项的,包括表头、表体、表脚、印章缺一项,扣 0.5分;上报不及时的扣 2 分;未上报的扣 4 分。开会缺席一次扣1分,以局有关专业记录为准。统计资料(包括辖区内企业统计资料)不能支撑上报数据的每起扣1分。

3.经工作提示仍未整改的扣3分。

4.辖区内调查对象因上级查询、督查对本县数据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5.辖区内调查对象被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的扣10分。

6.查询记录过于简单的扣2分。

7.统计员不熟悉企业统计业务扣3分。

10分

1.统计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8分)

2.开展统计调研分析(2分)

1.装订不规范或部分装订酌情扣分。

2.每年至少1篇。

10分

1.有法治宣传栏,每年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2分)

2.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情况(4分)

3.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4分)

1.有宣传图片,缺 1 次扣1 分。

2.不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执法的扣 4分。

3.未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扣4分。

 

    检查人员:                           首席统计员:

 


附件4   

 

太和县开发区、园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

100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标准

20分

1.分管领导调整及时报备(4分)

2.统计员调整征得统计局同意(4分)

3.首席统计员聘期满2年方可调整。(4分)

4.统计员在编在岗(2分)

5.统计人员调整交接(2分)

6.新调整首席统计员上挂学习(4分)

1.分管领导调整未在3个工作日内报备的扣2分,一直未报备的扣4分。

2.统计员调整未征得统计局同意扣4分。

3.首席统计局聘期不满2年调整(提拔重用除外)的扣4分。

4.统计员不在编在岗扣2分。

5.统计员调整无交接手续的扣2分。

6.新调整首席统计员未到县统计局上挂学习的扣4分。

10分

1.有独立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资料柜、标识牌(7分)

2.统计工作经费报销及时(1分)

3.各项统计制度、统计人员网络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齐全(2分)

1.缺1项扣1分。

2.1个月内未报销的扣1分。

3.缺1项扣0.2分。

40分

1.辖区内调查对象报表报送情况(5分)

2.辖区内调查对象数据支撑情况(15分)

3.数据出错整改情况(2分)

4.上级查询、督查情况(6分)

5.统计执法情况(10分)

6.熟悉企业统计业务(2分)

1.辖区内调查对象有迟报、漏报统计报表的,每起扣1分。

2.辖区内调查对象因查询、检查,资料不能支撑上报数据的每起扣1分。

3.经工作提示仍未整改的扣2分。

4.辖区内调查对象因上级查询、督查对本县数据造成重大影响的扣6分。

5.辖区内调查对象被执法检查立案查处的扣10分。

6.统计员不熟悉企业统计业务扣2分。

20分

1.统计台账整理情况(10分)

2.参加业务培训情况(2分)

3.统计调查项目推进情况(4分)

4.完成统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4分)

1.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未按《太和县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要求整理统计资料的酌情扣分。

2.未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的缺一次扣1分。

3.统计调查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扣4分。

4.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统计局交办的工作任务扣4分。

10分

1.每年法治宣传不少于2次(2分)

2.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4分)

3.党委(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4分)

 

1.有宣传图片,缺1次扣1分。

2.不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执法的扣4分。

3.未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扣4分。

 

检查人员:                           首席统计员:

 


附件5  

 

太和县直有关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评价表

100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标准

1.以文件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统计工作的工作机构(5分)

2.首席统计员调整报备(10分)

3.首席统计员调整交接(10分)

4.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10分)

5.督促本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落实统计主体责任(20分)

6.按规定收集、整理、审核上报企业入库资料。(20分)

7.对外提供、发布和使用本部门重要统计数据,须经统计机构核实确认。开展新调查项目时,需与统计部门做好相关对接,确保调查工作合法合规(10分)

8.统计部门综合评价(15分)

1.未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统计工作的工作机构的各扣2.5分。

2.首席统计员调整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统计局报备的扣5分;一直未报备的扣10分。

3.首席统计员调整无交接手续扣10分。

4.未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扣10分。

5.未督促本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落实统计主体责任,导致因统计查询、检查,资料不能支撑上报数据的每起扣2分;经工作提示仍未整改到位的,每起扣4分;因上级查询、督查、统计执法对本县数据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6.与上报统计部门的入库资料不一致的错一笔扣2分。

7.本部门使用数据与统计部门不一致的错一笔扣2分;开展新调查项目未向统计部门报备的扣5分。

8.根据部门承担的工作量、完成时效、配合程度由统计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综合评价。

 

检查人员:                                 首席统计员:

 

 

 

 

 


附件6

 

太和县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评价表(100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扣分标准

队伍

建设

工作

条件

10分

1.明确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及承担统计工作机构(2分)

2.积极参加各种统计业务和法规知识培训。(2分)

3.配备专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2分)

4.统计人员熟练操作联网直报系统(2分)

5.做好统计人员调整交接手续。(2分)

1.无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各扣1分。

2.少参加一次培训扣1分。

3.无统计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的各扣0.6分。

4.操作不熟练的酌情扣分。

5.人员调整未报备扣1分,无交接手续的扣1分。

统计

报表

管理

20分

1.按照规定时间、方式上报报表,做到报表、指标无漏填、计量单位准确,无数据差错(15分)

2.报出的报表有单位负责人签字。(2分)

3.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

3分)

1.未按时上报扣10分,漏报一张报表扣5分,漏报一项扣0.5分,计量单位错扣0.5分。

2.无领导签字扣2分。

3.未按规定时间答复的扣3分。

原始

记录

统计

台账

70分

1.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30分)

2.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登记准确、及时、完整、工整,电子台账要备份(20分)

3.原始记录按月汇总(10分)

4.制度齐全(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资料管理制度)(5分)

5.领导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5分)

1.未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扣30分。

2.会计账或统计台账不支撑统计报表扣20分。

3.原始记录不支撑统计台账扣10分。

4.缺一项制度扣1分。

5.未学习的扣5分。

加分项

20分

1.接待上级督查或其他地区考察学习。

2.获统计部门表彰。

1.积极接待市、省、国家督查的分别加6、8、10分;积极接待其他地区考察学习的一次加5分。

2.获得县、市、省、国家统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4、6、8、10分。

 

检查人员:                                 首席统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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