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日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联动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局管理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手机,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太和县镜湖宾馆中楼2楼2201房间;
(二)联系信箱:太和县委县政府大门北侧、太和县城关镇健康路67号镜湖宾馆大门东侧、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大门西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门东侧;
(三)电子邮箱:thxwxc2023@163.com;
(四)举报手机:1303067559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7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组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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