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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91081961/202311-00042 组配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标题: 太和县城管局关于对郭永才未经批准摆摊设点的行政处罚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11-06 发布日期: 2023-11-06
太和县城管局关于对郭永才未经批准摆摊设点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06 08:57 浏览次数:34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永才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太城管(市容)罚决字〔2023〕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摆摊设点

违法事实

郭永才于2023年10月17日8时15分在位于太和县团结西路南侧未经批准摆摊设点,违反了《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阜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5

处罚机关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