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1年6月,省民政厅发文,将我县确认为安徽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开展为期2年的婚俗改革试点。为加强政策指导,遏制婚俗不正之风,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经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分别研究同意,现将《太和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太和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131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全县婚俗改革试点,革除婚姻领域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高额婚宴花费、高额人情随礼等婚俗陋习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的带动作用、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探索创新举措,推进婚俗改革,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坚持传承发展传统婚俗精髓与弘扬倡树时代新风并行,减轻群众负担,密切干群关系,在全县上下形成喜事新办、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
二是坚持群众自愿。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做好思想工作。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婚俗改革要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集中群众集体智慧,注意方式方法,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婚事办理中高额彩礼、婚宴大操大办、人情随礼偏重、盲目攀比心理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采用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庄重文明婚礼形式的比例显著提高,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四、主要内容
推进婚俗改革要结合实际,守正创新,做到“四改、三化、两带头”,即:改大操大办观念、改高价彩礼、改高额婚宴花费、改高额人情随礼,婚姻登记规范化、颁证仪式庄重化、婚礼操办时尚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村带头。
(一)坚持问题导向,改“四大陋习”
1.改大操大办观念。从大操大办观念上改起、革起,把婚俗改革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来开展。坚持不懈地把婚俗改革的意义、要求、制度和纪律,宣传到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在全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家庭观。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使人们在自觉参与中思想观念得到改变,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改革信心得到坚定。
2.改高价彩礼。遏制高价彩礼陋习,男女双方要在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条件的前提下,重感情、轻物质,友好协商,倡导简约定亲、“幸福源自奋斗”,反对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办喜事。在彩礼金额上,提倡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一般不超过6万元。加强对婚介机构和“媒婆”管理,重点整治利用婚姻介绍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3.改高额婚宴花费。提倡文明简约婚宴花费,反对豪车豪宴,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在婚车使用上,提倡不租用豪华车,尽量减少婚车数量,提倡创意使用自行车等;在喜宴安排上,提倡简办,精简菜肴,不上高档烟酒,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提倡低碳环保,倡导不燃放、少燃放鞭炮或使用电子鞭炮代替鞭炮礼花,在禁燃禁放区域不得燃放鞭炮礼花。各自然村、县城小区要成立红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发挥服务、引导、监督作用,及时劝导制止高额婚宴花费。
4.改高额人情随礼。提倡“礼轻情重”,反对过高人情随礼。在人情随礼上,提倡随礼不超过200元,困难户、老年户随礼不超过100元。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倡议书、明白纸,积极倡导简约减负,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的作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引导群众破除人情攀比心理。
(二)规范婚姻登记流程,达“三化”标准
1.婚姻登记规范化。把婚姻登记作为婚俗改革的首要环节。县婚姻登记处要打造3A级标准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有效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合理设置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颁证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咨询室、调解室、照相室、档案室及候登大厅等,配套开展新型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的培训教育。加强婚前辅导和家庭调解,在婚前辅导中,加入婚俗改革、喜事新办内容;在家庭调解中,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调解等服务,选择性开展“离婚冷静期”跟踪服务,尽力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发生。加大婚姻登记员的配备比例,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2.颁证仪式庄重化。各乡镇、开发区、县婚姻登记处要美化颁证场所,规范颁证流程,设计内涵丰富、充满深情的颁证词,鼓励亲友见证,将简单的结婚登记发证程序转变为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在温馨喜庆的颁证仪式中强化责任和担当。设立固定颁证日,建立特邀颁证制度,特邀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的地方领导、“两代表一委员”、道德模范等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并为特邀结婚颁证师统一颁发聘书。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根据实际参加本地结婚颁证仪式。
3.婚礼操办时尚化。一是倡导干部参与。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即将结婚人员的结婚时间、结婚地点等重要信息,新人结婚前,干部要主动入户,提前宣讲文明办婚标准和规程。结婚当天,主动帮助办婚家庭做好喜事新办,让新人充分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二是倡导集体婚礼。利用“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春节、七夕等民间传统节日,面向即将举办婚礼的新人公开进行报名登记,统一举办隆重热烈、浪漫隽永、文明节俭的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集体婚礼,使新人在集体聚会、互相分享喜悦的同时,增强对祖国、对家乡、对生活,陶冶道德情操。各乡镇、开发区每年组织举办集体婚礼不少于2次。三是倡导文化婚礼。依托我县深厚文化底蕴,组织举办体现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特色,且时尚流行、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新式婚礼。由镇村组织策划,将送戏下乡、书画下乡、广场舞、戏曲、小品、唢呐表演等公益演出嵌进婚礼仪式当中,举办歌舞相伴、翰墨飘香的新式婚礼。在加强对婚庆公司监管的基础上,由婚庆公司组织策划,在宾馆酒店举办既富中式婚礼庄重典雅,又具现代婚礼浪漫唯美,符合现代快节奏的生活状态和年轻人时尚追求的新式婚礼。四是倡导民俗婚礼。在弘扬优秀传统婚礼习俗基础上,结合我县传统婚俗特点,保留人们喜闻乐见的仪式环节,摒弃封建迷信等繁文缛节,在住宅小区、喜房等场所举办吉祥喜庆又极具特色的民俗婚礼。
(三)勇于破旧立新,抓“两个带头”
1.党员干部带头。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通知》精神,在办理婚庆嫁娶事宜时,主动做到事前报告、事后备案,严格遵守标准规定,不违规,不超标。要勤俭节约,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不借机敛财;严格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不大操大办;严格控制人情往来,不收取非亲人员礼金、礼品,带头喜事新办,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改,形成“头雁效应”。
2.示范村带头。各乡镇、开发区要选取1个行政村(社区),打造婚俗改革示范村。婚俗可利用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土地复垦奖金、民间资本,以真用、实用、经常用为目的,以常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双基”广场附近为首选,依据乡村实际,依托闲置广场和厂房修建,改建1个村移风易俗馆。移风易俗馆选址、厅室划分、管理单位和人员等事宜应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同时跟进配套修建公厕,美化提升周边环境,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群众就业,常态化抓好移风易俗馆环境保洁、日常维护、保本经营。今年,县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移风易俗馆建设、运营、维护先进的乡镇给予支持。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县婚俗改革工作。将推进婚俗改革纳入对各乡镇、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县直部门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把婚俗改革作为五好家庭、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标准,纳入各项评先树优活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倡导和要求,以村为单位明确婚俗改革、喜事新办标准,并将纳入《村规民约》。
(二)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喜事新办“七个一”宣传活动,制作一批音频、视频、公益广告,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网站等融媒体,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大喇叭、村务公开栏、电子屏、手机APP、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对喜事新办全方位宣传;发现宣传一批抵制高价彩礼、节俭操办喜事的典型模范,引领婚俗新风;评选表扬一批“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高擎婚姻家庭道德标杆;编排一批喜事新办节目,在全县进行巡回演出;举办一批书画展、摄影展,在婚俗领域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发放一批倡议书、明白纸,倡导喜事新办;挖掘提炼一批村规民约,供各村、各单位参考借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常态化、创造性、接地气开展“七个一”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喜事新办政策家喻户晓、氛围家家感受、好处人人皆知,潜移默化中转变人们婚俗观念,形成抵制不良习俗的全民共识和一致行动。
(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强化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激励干部在婚俗改革中顾大局、树形象、作表率。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婚俗改革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要激励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支持婚俗改革。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文联要深入挖掘我县婚礼习俗,创作优秀作品,及时嵌入送戏下乡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健全喜事新办规范,抓好婚庆、酒店等商家的规范服务。县财政局要保障婚俗改革必要的资金需求。县农业农村局要将移风易俗馆建设融入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移风易俗馆用地合规性审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在县婚姻登记处改造提升方面强化保障。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中心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绩效考核情况挂钩。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要加强婚姻传统美德教育,发挥各自职能,举办单身青年婚恋联谊交友活动,提供相识相恋的平台,助推解决我县单身青年婚恋交友问题。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细化制定本单位推进婚俗改革实施方案。各乡镇(开发区)也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推进措施。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开发区)要把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工作考核,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引导村干部履职尽责。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开发区)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一季度一评比”,将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计入乡镇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得分。年底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婚俗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附:太和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太和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陈建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翔飞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苗 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谷明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 芳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冯绍赞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何 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飞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英明 县民政局局长
尚晓雷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亚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怀文 县教育局局长
张 科 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伟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张小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蒋利民 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中心主任
李桂芳 县妇联主席
张鸿申 县文联主席
孔 蓓 团县委副书记
崔 琦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李英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