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制定背景:为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着力提高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制定依据: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2.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太政秘〔2019〕42号);3. 《关于印发 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22〕17号)。
二、制定意义
主要为困难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对于其家庭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帮助受助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县在收到《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2 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2〕10号)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1 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残联〔2022〕17号)后,残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太和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县直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情况,于2022年5月18日印发《太和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太残联〔2022〕5号)。
四、工作目标
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2022年,为全县16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提倡使用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任务:2022年,为20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3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五、主要任务
2022年,为全县16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2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34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适配。
1.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2022年每人每年按1000元标准补助。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①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15000元。②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
六、创新举措
本办法力求突破指标限制,扩大救助的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救助,做到应助尽助。
1.明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15000标准实施。
2.明确残疾儿童在训期间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
3.明确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项目经费可以采取提前预拨,阶段拨付、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等视情调整资金拨付方式。
4.明确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并标识“残补”或“精补”。
七、保障措施
以改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状况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分配的任务指标和条件确定救助对象,在指标内上报申请材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残联和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1.各乡镇残联负责困难精神残疾人信息录入,定点康复机构负责受助儿童康复系统的救助服务,县残联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上报工作。
2.加强对县内外定点康复机构的儿童在训情况及康复训练效果督查力度。
3.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机构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
4.开展2022年惠残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受益群众感受,提高民生工程满意度和知晓率。
九、监督电话
咨询科室:太和县残联康复股;电话:0558-858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