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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4559/202208-0001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太和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标题: 文字解读《太和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2-07-28 发布日期: 2022-07-28
文字解读《太和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8 08:35 浏览次数:4037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2〕18号)等文件和7月13日阜阳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依据国家、省、市招生要求,结合太和实际和群众需求,先后召开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电视电话视频会议、教育局班子成员讨论、开展学校座谈会,属地政府、相关单位和学校、社区参加的学区划分座谈会,反复研讨,形成初稿后,局党组集体研究,并征得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完成制定。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会议精神,规范招生行为,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关于招生原则

六个原则:(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二)坚持“户籍一致且有城区房产证”原则。(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五)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六)坚持保障入学权利原则。

五、关于招生办法

分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一是公办学校。

符合“户籍一致且有城区房产证(居住证)”原则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城区只有户口的拆迁户。

2.在城区只有房产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城区,但在城区已购买房产(或自建房),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含缴款凭证)。

3.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含来太企业外籍员工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持有人为到太和经商、务工的符合条件非太和籍人员。如有企业外籍员工子女入学,按照省出台的企业外籍员工子女来皖就学服务方案要求执行,做好企业外籍员工子女入学服务工作。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能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5.其他儿童、少年入学,包括:(1)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或持有“太商服务卡”人员的子女入学;(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6.有其他情形的,参照阜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二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纳入统一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结合自身办学能力,依法依规由学校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六、关于日程安排

(一)制定方案(7月21日-27日)。

(二)申报学位(7月28日--8月7日)。

(三)审核认定(8月10日-8月20日)。

(四)整理归档(8月21日-25日)。

七、创新举措

2022年太和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三方面创新。1.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组织。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最大限度体现招生公平、公正,县教育局成立太和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负责总协调;同时设立综合审验组、资料审验组和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成立了纪检监察组,组长由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王涛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招生工作。

2.强化招生学校主体责任。城区各有关学校为义务教育招生责任主体,做到学区内的问题学校解决、属地的问题中心学校解决,妥善处理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化解矛盾,让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中小学生有学上。

3.明确审验步骤。第一阶段:对在城区就读且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审核并进行大数据比对后录入到相应学校。

第二阶段:对不在城区就读,但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城区中小学校要设立窗口进行咨询登记并收集材料,报审验组审核。审核有异议的登记信息汇总后,录入信息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再次确认后,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综合审验组负责审批。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管理。城区各相关学校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层层抓好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方式、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入学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规范学籍管理。2022年秋季学期起,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严肃问责。严格实行“一生一籍”,不准重复注册学籍。

四是做到十项严禁。各中小学校要严明招生纪律,切实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做到规范招生,廉洁招生。

五是加强监督问责。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新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不敢担当慢作为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8662185(局基教股)、监督8662191(局机关纪委)。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本校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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