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是哪些?
是指具有太和县户籍且在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对象。
二、申请集中医养照料护理需要认证评估哪些内容?
(一)身份特征评估。依据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确定申请人年龄、户籍地(常住地)等基本情况。
(二)健康状况评估。申请人应无不适宜入住养老机构的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应需住院治疗的急性疾病。
(三)对象类别评估。依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确定其保障对象类别。认定内容主要包括:
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县民政部门核发特困供养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确定。
家庭成员状况(含子女及其法定赡养人情况)。
(四)自理能力评估。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四个级别,其中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确认为生活不能自理,符合集中医养护理条件。
三、集中医养护理照料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政府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县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委托评估机构对申请对象进行评估认证→民政部门将审核和评估结果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行复核。
四、集中医养照料护理服务需要付费吗?
集中医养照料护理服务对象免予交费,所需供养经费由县民政部门按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医养护理服务标准(重度失能每人每月3000元、中度失能每人每月2500元)全额拨付集中医养照料护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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