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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3986/202301-0030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政策咨询机关: 太和县司法局二楼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32342
标题: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太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文号: 太政办〔2023〕3号
信息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日期: 2023-01-30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太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1:00 浏览次数:2314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9    

 

 

            


 

太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觉完成规定学法课时,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副主任及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同志根据需要列席常务会议。

第四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

(三)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四)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五)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六)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行政、刑事、经济、社会等法律法规;

(七)保密、廉政、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八)党内法规;

(九)国家和省、市新颁布或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第五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体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会前学法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等情况适时组织学习。专题学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年举办2期以上的专题法治讲座。

第六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由县司法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拟定,报县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实施。县司法局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筹备工作,根据需要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学习资料,选聘授课专家、专业人员等。

第七条 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原则上由执行该法律、法规、规章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讲法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学者或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讲法。

第八条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单位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038日印发的《太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太政〔2010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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