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2年11月12日,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2〕39号)和2023年3月3日,阜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我县2023年需要落实完成的具体任务。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太和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持续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在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基础上,紧密结合塑封,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8日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征求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意见。按规定经县司法局合格性审查,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0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创建成功1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建设完成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本地区187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五、工作任务
创建1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
①达到“五净两整齐”标准可评为“清洁农家”,“清洁农家”数量占常住农户数的70%左右。
②在所有自然村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改变不良习惯,实现“六无”目标。
③“清洁集镇”创建工作。
建设14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
完成“十项重点建设任务”,全方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完成187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推进“五清一改”工作,在此基础通过铲一铲、补一补、清一清、整一整、修一修等开展乡村微整形,打造乡村新面貌。经济较好的区域可做到“六件小事”,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创新举措
一是根据《阜阳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阜阳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任务分解;二是自下而上申报,优选出镇村示范工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村带户、发动农民,具体组织实施。(二)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发挥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清洁农家”“美丽庭院”等示范作用。(三)完善投入机制。通过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发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四)强化考核监督。采取日常调度、专项调研等形式,进行督促检查。
八、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太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贾继承,86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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