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切实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
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是地名管理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县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地名标志设置覆盖不全、规范性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和地名标志的使用功能。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通知》(皖民地函〔2022〕93号)强调“各地要从提供优质、高效、准确的地名公共服务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把设标工作和其他民政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十四五’末实现地名设标全覆盖目标。”。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通知》(皖民地函〔2022〕93号)的要求,确保“‘十四五’末实现全省地名标志设置全覆盖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太和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切实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关于切实规范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共6条,包括设置范围、设置方法、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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