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太和县卫生健康委代太和县委、县政府草拟了《太和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4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面向社会征询公众意见。意见征询期间,未收到社会群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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