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2〕30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阜政办秘〔202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背后是政绩观错位、权利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具体体现”的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依法治统,严格落实基层统计工作责任,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升统计为决策服务的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县统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2〕30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阜政办秘〔2022〕36号)文件精神,7月30日党组会议研究起草了《太和县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意见征求。2023年8月13日征求各乡镇(开发区、园区)、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和完善。
(三)会议审议。在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修改后,2023年8月24日经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定,并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
(四)文件印发。2023年8月24日印发实施(太政办秘〔2023〕15号)。
四、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的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促进我县统计系统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五、主要任务。
在明确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范围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实施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对照统计资料规档整理实施细则,逐项落实,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村级统计调查员,并发放工作补贴,这在全省统计系统尚属首例。二是制定了较为完备、高标准的统计资料归档整理实施细则。三是分条块制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评价办法。四是相关部门联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评价。五是把评价结果运用到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成立太和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有效协调了各方力量,明确了部门分工,压实了部门责任,运用评价机制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真落地,见实效。
下一步工作主要是认真落实该方案,依靠部门联动,充分运用评价机制,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并持之以恒,常态长效,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政策咨询部门:太和县统计局执法大队
联系人:薛明明
联系方式:0558—86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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