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政府楼5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3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办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为主线,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项目全生命周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019年太和县政府办信息公开网站总访问量8257011次,共发布7398条信息,其中包括新闻发布26条,高质量发展47条,放管服改革53条,回应关切54条,政策解读56条,监督保障109条,重大建设项目166条,执行和结果169条,决策公开207条,公共监管231条,三大攻坚战271条,社会公益事业928条,公共资源配置1242条,管理和服务1618条,互动回应2221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定印发了《太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共发布13条意见征集信息,认真做好决策草案面向公众、企业等征集工作,并及时公开收到反馈信息及采纳情况,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
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强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等的落实。2019年印发了《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通知》,认真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重点工作的安排,并及时发布169条重要工作的落实信息。
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完善政府机构、“5项清单”、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2019年及时印发《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太和县县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并建立我县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共计发布1618条信息。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提高信息质量。2019年我办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脱贫、助力环境保护、助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并印发了《太和县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方案》《太和县2019年williamhill中国
工作要点》《太和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太和县石材石料加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
2019年发布53条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47条高质量发展政策及执行成效信息。
2019年我办认真落实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引文件,全年共发布2838条重点领域信息,其中包括271条三大攻坚战信息、16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928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124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31条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的工作。
五是深入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办严格落实我省对政策解读的质量要求,发布的56条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我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力求政策文件与解读一对一关联,并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层面,提高政策的解读质量。2019年发布了54条关于我县经济社会热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
六是强化监督保障,贯彻落实新《条例》。
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力,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推进信息67条,以专题专栏形式展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聚焦问题短板,对照2019年省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盘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查缺补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考核等制度,确保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信息公开全方位发布、全流程监管、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实现整体水平跃升。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细化宣贯方案,明确责任分工,2019年下半年我办组织或参加政务公开的培训会、推进会6次,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学习会、培训会2次,确保新《条例》宣传贯彻认识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均未自然人申请信息公开,其中县43件及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不予公开和不予处理的0件。2019年,我办提供的政府信息均未收费。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4件,行政诉讼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便民惠企、公众参与、全面实用”原则,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决策项目批准、实施全过程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梳理出县本级、县直部门、乡镇三套公开目录规范清单和配套指导手册,及时下发至全县各乡镇、部门,确保公开目录更新规范、平台升级到位。关注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太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1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1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 | 0 | 0 | 0 | 0 | 0 | 4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44 | 0 | 0 | 0 | 0 | 0 | 44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1 | 4 | 1 | 0 | 16 | 11 | 0 | 0 | 0 | 11 | 8 | 0 | 0 | 0 | 8 |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及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不稳定,导致政府信息工作水平不稳定;三是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质量不高,且未注重多形式发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充分利用上级领导、专家、第三方测评公司在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专业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系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人名单,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调动期间,备有可直接负责的同志,以稳定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及时把控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公众、企业、专家等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意见征集工作,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信息;定期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四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明确政策解读的责任人、解读时间和解读方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解读政策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高质量同步解读,并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五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网络访谈等形式进行回应热点信息增强回应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认真落实季度测评加权分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强化督查通报,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网站工作的动态实情,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加大考核的奖惩力度,对工作年度考核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树立标杆;对工作落后的,约谈责任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