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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8 10:39 浏览次数:2016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政府楼5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3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太和县在市政办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46872条。其中,县政府本级公开6868条,县直部门公开17763条,乡镇人民政府公开19764条,其他有关部门公开2477条。一是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设“规划蓝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双招双引”等专题,集中展示各类信息共118条。二是聚焦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升解读质量,扩大回应范围,全年公开信息220余条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布疫情通告及相关政策信息共322条。五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帮办代办”“肩并肩服务”“企业开办大礼包”“拿地即开工”“企业家座谈会”等创新服务举措。目前已梳理全县108个容缺受理事项,提供206次免费“帮办代办”服务,发放二百余份“企业开办大礼包”;召开三期企业家座谈会,收集企业问题47条,已协调解决30条;“拿地即开工”办公室已对接10个企业项目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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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学习相关案例和规范答复,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本年度共收到41件依申请公开结转下年办理4件本年已答复37件,包括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13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件,未进行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做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底数清晰。2021年,全县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5个,废止1个,失效9个。二是开设政策文件库,根据主题分类划分各类政策文件,并提供政策在线兑现渠道。三是继续落实三审制度,严格监督对外公开的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县政府网站建设,出台《太和县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范了个人隐私、政务数据、失效信息的处理方式。二是强化政民互动平台建设,2021年共受理县长(部门)信箱有效信件1917件,已办结1892件。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关停注销无力运维的新媒体。县政府系统现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21个,其中政务微信14个,政务微博5个,其他类型新媒体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印发《太和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并组织各类政务公开3次,狠抓工作落实,把各单位的日常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到全年的绩效考核中。二是积极推进社会评议认真听取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全县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严重失误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0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06

行政强制

44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信息更新不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缓慢。二是各单位信息公开具办人更换频繁,业务能力不高,对信息公开质量把控不够严格。

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在总结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经验上,进一步推动建设乡镇的政务公开专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样的信息获取方式;二是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实行跟班学习制度,要求更换具办人员的单位主动报备,县政办安排专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的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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