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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0 09:33 浏览次数:10622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室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政府楼5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3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9条。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常态化更新。按月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照整改完善。二是专题内容重点梳理,开设“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进展等信息,2022年发布信息79条。三是社会热点主动回应,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医保缴费、防汛抗旱、教育招生、就业等社会热点,全年发布主动回应信息96条。2022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在线访谈3次,民意征集、网络调查12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线上4件,线下16件,已答复17件,结转下年3件,未进行收费。

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8个,并在太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中进行公开,同时配套图片解读、文字解读,关联常务会议等。对2022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意见征集等。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行了政府网站的改版升级,完成了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使网站更加便民。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880条。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2年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发布信息910条,微博发布信息557条,总关注量86301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管理单位,主动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并根据国家、省、市、县重点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对信息发布单位进行全面考评。二是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等,今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通过县政府办公室集体学习会等,学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发布注意事项、涉密信息管理等,强化责任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规范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会议开放不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次数较少。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内容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会议开放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选择合适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行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到各项决策中,切实扩大县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利用集体学习会议等,对政府办承担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对发布流程、发布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强化具办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优秀做法: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规范性文件公开、重点项目完成、统计数据等,每月与司法局、统计局、发改委等牵头单位进行沟通,及时掌握重点文件发布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县政务公开办成员与全县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建立综合联系点,政务公开联系人负责对其联系的部门“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信息公开、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具办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单位新更换的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要在县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一周,便于其熟悉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及栏目更新的内容、注意事项等,提升具办人业务能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