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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室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政府楼5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3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9条。一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常态化更新。按月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对照整改完善。二是专题内容重点梳理,开设“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进展等信息,2022年发布信息79条。三是社会热点主动回应,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医保缴费、防汛抗旱、教育招生、就业等社会热点,全年发布主动回应信息96条。2022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8场,在线访谈3次,民意征集、网络调查12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线上4件,线下16件,已答复17件,结转下年3件,未进行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8个,并在太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中进行公开,同时配套图片解读、文字解读,关联常务会议等。对2022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意见征集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行了政府网站的改版升级,完成了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使网站更加便民。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发布政务动态信息3880条。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2年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发布信息910条,微博发布信息557条,总关注量86301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管理单位,主动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等纳入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并根据国家、省、市、县重点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对信息发布单位进行全面考评。二是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等,今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通过县政府办公室集体学习会等,学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发布注意事项、涉密信息管理等,强化责任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规范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会议开放不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次数较少。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内容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会议开放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选择合适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行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到各项决策中,切实扩大县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利用集体学习会议等,对政府办承担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对发布流程、发布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强化具办人员主动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优秀做法: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针对规范性文件公开、重点项目完成、统计数据等,每月与司法局、统计局、发改委等牵头单位进行沟通,及时掌握重点文件发布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建立政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县政务公开办成员与全县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建立综合联系点,政务公开联系人负责对其联系的部门“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信息公开、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具办人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单位新更换的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要在县政务公开办跟班学习一周,便于其熟悉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及栏目更新的内容、注意事项等,提升具办人业务能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