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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0 11:34 浏览次数:2316 字体:[ ]

太和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其他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和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678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条,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84条,非部门动态类政府信息289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动态、人事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价格与收费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发改委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股室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县发改委累计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均按相关制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县发改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内容、变更、程序、形式、责任等有关事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网公开,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并完善。二是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太和公共资源交易公众号),及时发布招投标类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及活动情况,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调整充实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业务培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二是落实工作考核,定期开展自查。县发改委一方面配合县政府的监督要求,围绕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太和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2020年各股室、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不能及时公开、造成影响的年度考核不予评优,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不予评定等次。三是落实社会评议,执行责任追究。根据《条例》,结合实际,县发改委制定了《太和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两方面开展工作评议,同时严格执行《发改委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经核查2020年未发生违反此制度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8

 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县发改委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改进措施为: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县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通过集中办公、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