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发展改革委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766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457条。一是严格把控重点领域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化,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时间及内容要求进行公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政府重大投资的知情权。二是规范政策解读回应信息公开。按照政策解读七要素,进行政策解读,在继续做好负责人解读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用文字解读和简明问答解读《太和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三是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开了《太和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时进行解读,对该规划的起草过程,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作出了详细说明。四是及时进行常态化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公开我委2021年度预算、2020年度决算和相关“三公”经费信息。做好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我委公共服务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提供信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二是健全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委门户网站做好了网站信息相关目录的维护工作。二是迅速回应群众信件咨询,2021年我委共接到26件信箱咨询,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解决。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工作考核和广大社会评议,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工作创新性有待加强。下阶段,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依托省、市、县政府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对我委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定期巡检,以整改报告为抓手,提升信息更新效率及质量。二是加强典型经验学习。向省、市、县政务公开优秀单位学习,不断优化调整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探索标准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推进标准目录的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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