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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和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09:46 浏览次数:2662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169号原商业公司楼上,联系电话0558—86951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的编制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7条、回应关切4条。回复网友留言1件。围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扶持奖补政策等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发布政策解读6条, 其中上级政策解读3条,本级政策解读2条,本级政策解读中,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1条。发布主动回应类信息3篇,互动回应类信息1篇,及时准确回应了企业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指南,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有什么支持政策等热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股室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在政务信息公开前进行严格审查工作,确保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不公开。确保网站内容发布权威准确。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日常巡检和督查,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互动回应、敏感词、错误链接等进行检查整改。2021年,在政府组织的历次普查抽查中,我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未发现严重问题,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结合我局网站建设实际,顺利完成网站改版。二是按要求统一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并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方面。明确各室职责及科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科技政策解读、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等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定期开展自查并接受上级检查测评,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自觉性仍需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还需丰富;回应社会关切时效性还需提高等。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认真做好科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回应力度。以视频或图片为载体,制作本单位政策解读。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到各股室。四是及时高效回应关切,重点收集多渠道反馈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督促解决、及时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