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信息来源:太和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3-2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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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公安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就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公开。本报告系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公安局把机制和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保密、责任、督促、检查、协调和依早请公开工作机制,呈现出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的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政委刘金标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耿涛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主动公开。县公安局认真组织各部门深入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提升了执行力,增加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更加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共同落实。县公安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主管负责人,落实了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积极坚持把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形成了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信息发布工作格局。
四是拓展形式,增强效果。县公安局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了网上和网下同步公开,传统载体和新型载体结合的工作模式。重点抓好了警务公开栏完善,县公安局各部门、各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办公场所均设立了警务公开专栏,各部门、各警种职责、权限、任务、主要办事流程和负责人及民警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抓好 “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安徽政务服务网太和分厅”县公安局板块和县政府网站公安局子栏目建设,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接受群众申诉和报警,在线办事办证,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抓好了新闻发言,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暨公开退赃大会新闻发布会1次,在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网络上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县公安局主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局子栏目、 “平安太和110”微博和微信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833条,其中政民互动信息200条,智慧阜阳咨询26条,智慧阜阳投诉2条,其它60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行政复议108件和行政诉讼案件43件,除1件因办案人程序上的疏忽被裁决驳回外,其余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在网站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已公开办理结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内部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要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太和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