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太和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太和县公安局部门网站发布(//www.ovfbx.com/),可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太和县友谊北路68号情指中心,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304068)。
一、总体情况
太和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58条。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3类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对受理的公开申请,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能公开的耐心解释,以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作进一步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
(四)推进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市县级要求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新平台,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截止12月31日,在局政务公开网站新平台共开设了13个一级栏目,新增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耿涛任组长,情指中心副主任张春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情指中心,李志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局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网站管理,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适时发布公开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对公安工作监督。
(六)学习贯彻新《条例》情况。组织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办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2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4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44
+87
6754
行政强制
17
3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62.1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太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需要继续丰富完善。二是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社会上不少群众对此项工作还不够了解。三是工作细致程度还不够。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工作均能做到公开,但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有待加强。2021年,太和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切实做好新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太和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太和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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