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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8:48 浏览次数:2699 字体:[ ]

太和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太和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太和县公安局部门网站发布(//www.ovfbx.com/),可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太和县友谊北路68号情指中心,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304068)。

一、总体情况

太和县公安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安工作重要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58条。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3类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对受理的公开申请,能公开的依法公开,不能公开的耐心解释,以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作进一步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机制。

(四)推进平台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市县级要求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新平台,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截止12月31日,在局政务公开网站新平台共开设了13个一级栏目,新增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耿涛任组长,情指中心副主任张春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情指中心,李志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局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网站管理,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适时发布公开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对公安工作监督。

(六)学习贯彻新《条例》情况。组织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办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20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4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87

 6754

行政强制

 17

 0

 3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3762.1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太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需要继续丰富完善。二是在社会上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社会上不少群众对此项工作还不够了解。三是工作细致程度还不够。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工作均能做到公开,但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有待加强。2021年,太和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切实做好新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进太和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和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