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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5:57 浏览次数:2202 字体:[ ]

太和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太和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2021年太和县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局政务信息332篇。其中:机构领导简介、活动类信息18篇;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类信息20篇,行政权力及结果运行信息30余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2篇,以及我户籍服务、治安管理等特色栏目信息25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太和县公安局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强化主动沟通意识,在接受新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对申请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能当场答复的第一时间向申请人进行答复;需局直相关单位提供信息的,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属于公开范围的,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或涉密不能公开的信息,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回复工作,向申请人释疑解惑,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收到在线申请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推进平台建设

更新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

我局及时更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参加县政办培训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实公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54

行政强制

42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7.29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但是还存在部分栏目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各警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常态化的位置,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来抓加大公文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单位拟不公开公文的审核把关,加大公文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深化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目标。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太和县公安局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