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的公布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本报告由城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太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3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全年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386条,内容涉及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养老保险,低保等热点、焦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镇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城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分工、优化流程,依据有关规定,做到及时、如实公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紧贴公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改善群众公开体验,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四)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我镇严格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梳理并制定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重要制度解读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
(五)保障监督情况
2019年,我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6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2019年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数量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将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到各个层面,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规范工作流程,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并定期维护。四是针对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更新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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