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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县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旧县镇 发布时间:2023-01-20 10:05 浏览次数:1222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www.ovfbx.com/xxgkContent/?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65&column_code=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旧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太和县民安大道东50米旧县镇人民政府,电话:0558-8217001,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全镇主动公开信息数量635条,较去年增长1.39%,内容涵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决策和执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涉及社会救助领域等12个相关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梳理栏目分类明确、公开内容要素齐全,公开内容丰富。一是群众知情权得到更好的保障。主动回应关切36条,较上年度增长176.92%,监督保障5条,通过“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答复信件2件,均已办结。二是政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计生奖补资金信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公开共计42条。三是政策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提升解读质量和解读形式,全面提升解读质量,2022年度共发布解读10条。同时,积极探索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模式,更多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通俗易懂,避免过于公文化和专业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镇没有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政务公开网站、镇政府信息公示栏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政务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和县政府网站运行。做好数据迁移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程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网站内容管理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避免因未遵守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或审核不严造成泄密或负面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组织保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旧县镇镇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促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平台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轮训2期,确保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能力。三是关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话题,提供群众政策咨询的渠道,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自我检查。坚持每季度统一开展一次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及时收集反馈给,把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三是强化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提供信息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进行问题反馈,督促整改。2022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恶性事件,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内容仍需不断完善。当前信息公开形式依旧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图片类、视频类直观宣传方式较少,不能激发群众阅读兴趣,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改进措施: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对于群众感兴趣的政策方针,采用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使公开公示的内容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信息时效性仍需加强。个别镇直单位在提供信息时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配合不到位,不能及时主动的反馈相关数据,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少时效性。改进措施:三是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使各业务部门能够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紧迫性,对于不能在时间节点内提供数据的要及时督促。三是对隐私信息排查把关不严。存在因忽视子表、附件产生群众隐私泄露问题。改进措施:主动定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详细居住地址、银行账号等隐私信息。对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作删除、遮挡或隐藏区分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