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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民政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12 14:43 浏览次数:7008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115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885,电子邮箱:549224190@qq.com)。

一、2017年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17年,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服务型单位为总体目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要求,按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社会有效监督为工作格局,狠抓机构队伍建设、公开内容深化、公开方式创新等各项重点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2017年,按照我县印发的《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太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全局信息工作。信息公开相应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我局严格落实,分步实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节点,为目录升级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按照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系统维护,我局严格落实,制定文件,进一步梳理全局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切实做好各项基本目录的信息发布,做到基本目录的名称、分类、排序和代码原则上不改动。通过县信息办召开培训会议,宣传信息公开最新政策、讲解信息公开管理平台的使用。

3、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通过认真的检查和梳理,深入挖掘信息公开单位行政权力公开方面的问题,要求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要做到:行政职权总表要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其他方式调整的行政职权信息;行政职权分表及流程图要公开行政职权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要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行政职权事项办理重点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和其他行政职权等办理结果。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全部在网上公示。

4、及时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单位发布信息。为保障群众及时了解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类重点领域信息,将重点领域内容按块分解到单位,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根据县要求,我局保质保量完成了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看。

5、圆满完成信息年报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做好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公开年报的编撰和上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6、多举措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认真梳理审查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加大对信息公开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按月通报制度,方便信息公开单位及时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完善工作。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现场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机构建设和相关制度建立情况、信息公开方式、场所及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顶岗培训的方式对重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围绕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公开程序、制度规定以及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高他们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有效促进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的网上监测力度,并根据监测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下发通知,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的方式,主要检查机构建设和相关制度建立情况、信息公开方式、场所及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有效提升了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2016年1-12月份,省厅网站3条,市局网站28条,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17条。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困难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群众关注的行政收费、事权财权等深度信息公开较少;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信息公开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举措及推进方式

2018年,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具体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力度。严格依照《条例》要求,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向群众公开,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公开”,实现从重数量向质量、数量并重转变,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由集中突击发布向常态化发布转变。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形式。将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督五大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公开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问责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对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条例》贯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2018年,将继续采取顶岗培训的方式对重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