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文件要求,由太和县民政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全文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的七个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太和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115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885,电子邮箱:54922419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太和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室负责提供相关公开的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核,办公室负责具体发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县级要求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暨网站建设工作推进会。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太和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规范标准要求,制定时间节点,确保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三是健全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了《太和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步骤等,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工作效能,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加大信息发布。2019年,太和县民政局公开各类信息1663条,其中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451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接受社会咨询212人次/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太和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从咨询、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六方面对依申请公开进行规范,确保全县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及时。2019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我单位进行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县(市、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梳理出本部门公开目录规范清单,确保公开目录更新规范、平台升级到位。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工作,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决策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效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与申请人确认申请内容和问题诉求,及时转交相关业务股室办理,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按照有效时间内答复,2019年所有申请件均已按期回复。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坚持“便民惠企、公众参与、全面实用”原则,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财政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决策项目批准、实施全过程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平台。2019年,太和县民政局公开各类信息1663条,其中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451条。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2019年,共开办政风行风热线2期、县长(部门)信箱有效信件27条,信件已办结27件,办结率为100%。三是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1个,2019年发布微信116条,总关注量150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做”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好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准确、依法处理。同时,我局认真对照民政部门职责,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公布,并将每季度监测反馈清单作为整改重点。努力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条 | 0条 | 0条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1 | 2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8 | 12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2 | 1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个 | 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来,太和县民政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为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升级,对栏目信息维护进行任务分工,两次进行自查整改,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信息服务水平不高。刻意重视信息数量,忽视信息发布质量,信息公开审查把关不严,不按要求填写原数据,出现部分不完整信息目录和信息搜索困难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手不足,无专职人员,文化水平低,业务能力不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常态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政策解读等栏目平台建设。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和县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和县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