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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5:50 浏览次数:6232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115号3楼办公室,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88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深入推动决策、执行、结果等公开,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重点领域决策、信息公开。民政局对照重点领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严格落实,聚焦“六稳”“六保”,围绕三大攻坚战,关心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印发《2021年太和县民政系统六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太和县加快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等5个文件,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公开全县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老年人及残疾人补贴、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服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

2.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2021年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公开执行51件,行政处罚10件。从全县378家社会组织,抽取11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公示结果。

3.强化政策解读。实行政策解读目录化管理,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时效性,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1个。局主要负责人出席《政风行风热线》和新闻发布会等栏目,对社会救助等民生问题进行解答。开通网站政务咨询栏目,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全年共办理政务咨询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太和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有关工作制度,从咨询、审核、答复等六方面对依申请公开进行规范,确保全县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及时。2021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我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民政局对外发布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平台。2021年,公开各类信息986条,其中单位主动公开信息828条。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平台。2021年,共开办政风行风热线1期、举行新闻发布会1期。县长(部门)信箱有效信件7条,信件已办结7件,办结率为100%。三是构建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1个,2021年发布微信356条,总关注量304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并明确相关职责。编制并在网站上公布了《太和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公布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明确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有不足:

1.侧重公开、反馈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一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二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的处理,或避重就轻。

2.政务公开渠道少、人员队伍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强,存在滞后性。且信息工作技术要求高、专业化要求强,人员力量不够充实。

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反馈信息。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大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全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