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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09:50 浏览次数:329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太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预决算情况、社会救助公示、社会组织登记等内容。其中公开10件政策解读、9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示按月发放的低保五保、临时救助、高龄津贴、老年人及残疾人补贴等资金;公开民政服务机构情况、养老助餐地图等智慧养老做法;公开83件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56件行政处罚,抽取12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公示结果;办理政务咨询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全县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及时。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外发布信息坚持“三审制”原则,局综合性文稿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他文稿由有关业务股室负责,拟稿后须经局办公室审阅,交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由局长审批签发,严格规范管理政府信息。2022年报送政务信息16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2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834条;2022年,县长(部门)信箱有效信件26条,信件已办结26件,办结率为100%;在运行微信公众号1个,2022年发布信息428条,总关注量4086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局党组定时听取政务信息公开汇报、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进会,着力提升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处理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通过不断努力和有效探索,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且兼顾其他工作,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有时限于完成任务,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还需规范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设置A/B岗,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回应社会关切,高标准、严要求、快效率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