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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09:45 浏览次数:636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6c&year=2022)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财政局联系(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1067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太和县财政局始终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和县政府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县财政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谋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局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县财政局实际,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等工作信息,加大对财政直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全年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共收到3条信息公开申请,所有依申请公开我局已按流程审批后进行公开和回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并制定《太和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个股室报送信息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做到执行严格,落实到位,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强化信息监督管理、政策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服务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重要民生政策、重点资金直达的知晓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建议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稳定运行。一是积极参与县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二是针对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条目式细化问题清单,对标补短,持续抓好整改提升。三是通过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到位,缺乏政务公开的主人公感。数据资料的收集,来源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提供,部分人员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不能及时主动的公开应公开的事项,有些则是回避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开,然后由于信息来源于各业务股室,会出现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部分信息更新滞后,影响整体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针对老百姓关注的难点、重点、关心点,没有精准解读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认同感和主动服务意识;二是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建立较高标准的政务公开栏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升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