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倪邱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倪邱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人民政府办公楼;邮政编码:236600;联系电话:0558-8302001;传真地址:0558-8302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镇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严实缜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精准化、效率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条。一是加强重视依法公开制度,公示16条公示基本制度规程,公示政府办公流程,让群众能更清晰地知晓如何办事更便捷。让群众对政务的监察更直观。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用负责人解读、图解、文字解读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让老百姓看懂读懂新政策,其中发布政策解读8条;三是积极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和社会反馈征集,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做到懂民心,听民意,解民需。四是及时公示民众较为关注的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保险之类的相关信息,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进行一次检查整改;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开会整改,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四不”问题的出现。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充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平台对我镇各项工作进行展示,而且在群众中加大平台宣传,让更多的群众能通过我镇公开门户网站参与到:政策解读学习,政务信息知情,政府工作监督,方案建言献策。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镇充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实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杜绝发生泄露情况。加强信息审核,杜绝个人隐私泄露,尤其是身份号码、联系方式、银行卡号、详细地址等一律删除或遮挡。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投诉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全年全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2022年,我镇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逐条逐项完善公开信息,并纳入绩效考核,对未按时提供政务公开内容信息的站所和个人进行谈话,压实主体责任,使工作落到实处。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省、市、县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2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本镇政务公开上,虽然能够基本完成工作要求,但是公示工作的积极性还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示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欠缺,主要是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问答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提高具办人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进行公示工作培训,增进政务工作者利用公示网站的能力和本领,同时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网,增强全镇群众对政务公开网的认识和使用能力,做到有需要能查找,有意见能反馈,有目的能实现。持续推动群众对政务公开网的认识和使用效率。二是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并及时公开。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要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策内容,充分让群众学会读懂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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