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太和县李兴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李兴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其中,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李兴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通过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要求,做到发布信息规范、准确、符合要求发布的信息要素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信息形式,以规范统一的图表形式发布有关信息,更加生动直观的展现数据。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梳理并制定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重要制度解读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信息公开直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直性认定,认真梳理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召开工作会议,将各目录工作落实到科室。
(五)强化监督保障。镇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方面,镇党委、镇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村、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绩效挂钩。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评议,评议内容为政府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是否通过政府网站及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是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等。通过社会评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6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6
11333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镇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直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直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直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直于行政执法案卷
8.直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公开数量不够,对于我镇重点工作开展、回应群众关切、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公开数量较少。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业务能力不强,致使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个别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上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感。政务公开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公布。部门分单位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域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格式。
(二)改进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协调配合,引导镇各部门积极提供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争取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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