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李兴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李兴镇人民政府楼大院一楼党政办公室内,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3928001)。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李兴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经过镇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起步扎实、推进迅速。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按县政府信息办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推送信息469条,其中公开决策类信息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7条;深入推进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2条,公开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信息4条,切实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提升解读质量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本年度发布解读条数7条;深入推进单位承担的社会救助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等12个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推送。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2021年李兴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李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出现泄密信息0条,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合规使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融媒体等公开信息动态,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更好的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县政府相关规定,明确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健全公开工作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梳理本街道政务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发布前做好复审,发布时做好备份,发布后及时监控,确保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乱公开,杜绝泄露居民的个人隐私(包括联系电话、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年龄等信息),做到查漏补缺。2021年我镇在全县政务工作测评考核中取得较大进步,没有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被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李兴镇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完善。二是相关公开规章制度不明晰。三是内容分类不规范。在2022年,李兴镇将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培养专业政务公开人员,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为太和县政务公开事业提质增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李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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