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ovfbx.com)下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李兴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李兴镇人民政府楼大院一楼党政办公室内,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3928001)。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李兴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强化组织管理,不断健全人员管理、培训,以及监督监管力度,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稳步提升。(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审核、监督等具体工作,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44条,其中政府会议信息10条,决策公开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社会救助信息31条,主动及时进行政务公开各项信息推送。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我镇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2年李兴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工作指示,我镇制定了《2022年李兴镇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及标准,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公布发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建立健全由镇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机制,持续优化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全镇各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同步向县政府网站、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推送信息,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
(四)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模块的信息更新、维护,同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我们采用图片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多角度为群众进行解读,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布的信息进行定时抽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县公开办进行工作对接,同时以积分制的方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无误性。对于县、第三方抽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整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我镇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李兴镇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二是相关信息公开不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研讨交流、培训考核等多样化手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高“应公开尽公开”意识,着力提高法治化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太和县李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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