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信息浏览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5:51 浏览次数:850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ovfbx.com)“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综合楼四楼,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7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人社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完成各项公开任务,努力打造阳光人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677条。紧紧聚焦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素,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本年度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无法提供2件,已全部答复,未进行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2022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政府网站检查指标要求,认真做好网站信息相关目录的维护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二是做好“太和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维护,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局领导班子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顺利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定进行,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改进。

针对存在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要加强对政策出台背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形式,切实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生动性,进一步提高政策文件及解读的质量。二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群众的急、盼、难问题,抓牢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民生工程领域的信息公开,增强主动回应意识,积极主动多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