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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集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关集镇 发布时间:2023-01-28 10:44 浏览次数:587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下载(//www.ovfbx.com/xxgkContent/?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73)。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关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和县关集镇政府,电话:0558-2927001,邮编:236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关集镇为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1条。回应关切20条,监督保障22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抓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县长信箱”“部门信箱”答复信件6件,均已办结。发布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81条。不断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等12个相关领域基层信息公开,梳理栏目分类明确、公开内容要素齐全,让公开内容更加丰富进一步推动关集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二)依申请公开

关集镇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公布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公开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2022年度我镇未受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镇党政办负责协同各部门工作。强力度促落实,政务公开有回音、解民惑。各站(所)负责人现场多方位、多角度解读,围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从“群众来申请”向“政府去公开”转变,由“被动应付”转为“主动作为”,有效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度,我镇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解读。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推动平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镇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认真组织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准确性与安全性。

社会评议:树立鲜明的群众导向,在落实上做文章,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公开的方式及时便捷、办事的结果公平公正,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社会评议制度的情况。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全面落实整改所有反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2022年我镇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

②整改措施不够落实,缺乏时效性。

改进情况:①公开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会议、文件、公开栏等形式,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全面公开,真正体现政务公开,使内容得到有效提升。

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分析问题情况,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开展工作。将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到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各站所之间协调合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