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三塔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三塔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塔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塔镇党政办,电话:0558—8276001,邮编:23662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三塔镇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方式深入推进,保障政务公开效果最大化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政务公开部署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三塔镇围绕重大决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多项重点领域进行公开,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7条,其中,发布疫情防控类信息2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8条,回应关切10条,扶贫领域信息32条,社会救助类信息134条;按照上级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镇13个基层两化领域内容,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塔镇本年度共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三塔镇积极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以制度为抓手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审核关口,三塔镇实行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做好政策解读,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创新解读方式,确保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及时回应关切,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了解民情民意。此外,三塔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其他几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配置,及时更新基层“两化”信息发布内容。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三塔镇组织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各站所政务信息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与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出成效。积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站所涉及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与任务,同时设立三塔镇政务公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多向沟通协调,同时将各部门平时工作情况纳入考核中,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意见征集不够规范,因时间紧,任务重,意见征集时间短。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栏目信息公开内容简单。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公开信息内容有错别字、错误标点等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公开质量。三塔镇将定期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规范征集程序,广泛征求意见。扩大意见征求范围,倾听多方声音,按照流程进行意见征集;注重互动交流,定期查看部门信箱,再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确保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镇将进一步梳理13个试点领域目录,做好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组配内容,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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