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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1:20 浏览次数:975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www.ovfbx.com/xxgkAnnualReport/yearReportDetail/?branch_id=54014be15837eedf9b7dd175&year=2022)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太和县建设路15号,邮编:236600,联系电话:0558-862277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太和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条例》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行政权力运行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重点发力,常态化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信息公开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专项工作。2022年全年发布信息280条,其中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4条、回复网友留言184件。围绕建筑业发展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内容,发布政策解读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我局在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局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根据《条例》要求,政务信息在公开前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工作,确保错误信息和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数据开放、政务服务等完善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局网站建设,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提高发布质量。我局无微信微博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探索建立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但在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需继续改进,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近年来,局主动公开的数量不断提升,公开的领域不断拓展,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仍然有所上升。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局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信息更新频率、拓展信息公开广度,确保公众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策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我局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的丰富性、易读性要进一步加强,要做到深入浅出,清晰明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3年1月18日